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要求,学校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淮南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将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7日-9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4-6863098;电子邮箱:zxchu2023@hnnu.edu.cn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公示稿)》
发展规划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