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课任课老师: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促进实验课程(含课程实验)考核和存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验课程考核和存档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实验考核要求
1.时间截点。所有实验课程于第18周周五(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考核。
2.考核方式。每门实验课程结束后,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操作等,具体考核方式要与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考核方式保持一致。非笔试考核方式需有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课程实验(即课内实验)采用过程考核方式的,需要细化过程考核评价依据,成绩评定材料按考核材料要求存档。
3.审批流程。实验课程考核要履行考核审批手续(需在实验课程结束前一周完成),命题教师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实验考核审批表(附件1)并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等(笔试考核方式参照理论课试卷审核要求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教学大纲等,非笔试考核方式附含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教学大纲等要素的考核方案),报系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考核。
二、考核材料存档
1.实验考核结束后,相关考核材料及时装订存档。
2.实验考核存档材料包括封面、记分册、试卷分析表(笔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试卷等。
(1)封面模板可参照附件2,封面信息要完整,考核方式不是笔试、口试、操作的,直接填写考核方式。
(2)采用笔试考核方式的实验考核按照封面、记分册、试卷分析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试卷、封底的顺序装订存档;采用非笔试考核方式的实验考核归档材料应包含封面、记分册、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或评分标准)说明,考核内容,学生考核的成绩评定等材料。
3.平时成绩登记表作为实验教学过程材料,交由实验中心(经管楼306)陈彦伊老师留存。
附件2-1:淮南师范学院实验考核档案封面(8K)-双面打印.doc
附件2-2:淮南师范学院实验考核封面(A4)-双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