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重修及补修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办理课程重修或补修报名手续,参加相关教学活动。
1.期末考试过程中旷考、违纪、作弊等成绩无效的学生;
2.上学期平时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学生;
3.上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30分(含30分)的学生;
4.学分绩点不够的学生;
5.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不及格,但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
6.符合课程补修条件的学生。
二、课程重修及补修预报名
1.除提高学分绩点、自学重修外,所有课程重修及补修学生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预报名,预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3月21日下午15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8点。课程补修按重修方式管理(以下均称课程重修)。
2.提高学分绩点、自学重修学生待预报名结束后到各学院办理线下重修报名手续。
3.同一学生每学期原则上最多申请3门课程重修。
三、课程重修安排
根据课程选课情况采用不同的重修方式,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3月24日下午17点前完成重修编班及配课,学生3月29日上午10点查询课表,如果课表有课则重修报名成功。
1.单独开班及跟班重修
如果课程重修预报名人数达到50人,则单独开班,学生由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编入单开班进行重修;如果预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单独开班条件,但本学期该课程主修班级开课,学生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编入课程主修班跟班重修;如果课程本学期未开课,则预报名学生本学期不能重修,下学期继续报名重修。
2.课程替代重修
由于培养方案异动课程停开或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等信息变动,但符合课程替代要求,一般选择可替代课程进行跟班重修。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将报名学生排入可替代课程的班级。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课程替代重修统计,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课程特殊重修汇总表》,在表格备注标明“课程替代”。
3.提高学分绩点重修
需要提高学分绩点进行重修的同学,请填写重修申请表,至各开课二级学院联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加课,各学院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课程特殊重修汇总表》,备注中标明“提高学分绩点”。
4.自学重修
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异动停开的课程,且没有替代课程选择自修重修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统计,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课程特殊重修汇总表》,并在备注中标明“自修”。
5.结业学生课程重修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本院2017级、2018级未毕业的学生,可以办理重修。如果有问题要及时联系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协助解决。
6.未修课程补修
由于转专业或境外交流学习应修课程还没有修完的课程,可以跟主修该课程的班级进行补修。需要补修的学生填写补修申请单,到开课学院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务员在系统内进行添加,并在系统内勾选补修选项。
7.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但具有补考资格的重修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因疫情调整至本学期第二周举行,目前结束成绩录入工作,为保证所有同学能及时重修,保证有足够的重修学时,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但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本次必须进行重修报名,按照重修配课课表上课。务必参加正常的期初补缓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如果课程考核成绩合格,4月14日前填写《淮南师范学院重修取消申请表》,到开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处删除重修名单。
各二级学院办公地点及电话见下表: | |||
院 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地点 |
法学院 | 孙天骄 | 6862929 | 文科楼1421室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李强 | 6862521 | 文科楼713室 |
外国语学院 | 张秉正 | 6863639 | 外国语学院楼113室 |
教育学院 | 丁同芳 | 6862969 | 艺术楼104(西)室 |
金融与数学学院 | 郭祥鹏 | 6868061 | 文科楼623室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徐世超 | 18055432001/6862913 | 美术楼F-111室 |
体育学院 | 王靖曾(专业课) 张万寿(公体课) | 18098690644 13625621693 | 文科楼1101室 体育看台110室 |
音乐学院 | 沈丹丹 | 6862911 | 艺术楼120室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秦腾 | 6862905 | 经济与管理学院楼206室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范文文 | 6672521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楼A127室 |
电子工程学院 | 刘莹莹 | 6862556 | 电子工程学院楼A107室 |
计算机学院 | 程庆 | 13955409701 | 信息楼929室 |
生物工程学院 | 朱其顺 | 6641722 | 生物工程学院楼B110室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王德永 | 6672637/15077832104 |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楼A-126室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乔松涛 | 6868017/15395447311 | 文科楼1415室 |
四、课程重修费用
本学期安排的重修课程暂不收取教学成本支出所需的费用,待过渡期结束后再执行相关文件。
五、考核及成绩记载
1.跟班重修的学生随重修教学班参加课程期末考核。若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有冲突,学生需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提前办理主修课程缓考手续,申请下学期开学初的缓考。重修单开班考核在重修课程结束后的下一个周末考核。自修课程一般安排在下学期期初补缓考进行考核,请自修学生安排好学习时间。
2.重修课程考核的学分绩点按《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学〔2017〕30号)计算。
六、相关要求
1.学生选课后即可按课表安排进行课程重修。学校不安排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等工作,请毕业生做好相关课程的学习安排。
2. 本学期重修报名及配课工作3月29日结束,结束后如果能查到课表有课,说明本学期可以进行该门课的重修,个人课表查询不到所报课程,本学期不能重修。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课程重修和考核。
3.参加重修的学生应按时参加重修课程学习,旷课三次及以上者取消重修资格。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于3月29日前将《淮南师范学院课程特殊重修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科辛付宇老师,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送到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特殊重修汇总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视为重修报名不成功,不予安排课程重修(原课程代码栏必须按教务系统内原课程代码填写,否则无法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