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及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促进实验课程(含课程实验)考核和存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校实验〔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实验课程考核和存档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实验考核要求
1.时间截点。所有实验课程于第17周周五(6月17日)前完成考核。
2.考核方式。每门实验课程结束后,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操作等,具体考核方式要与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考核方式保持一致,非笔试考核方式需有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课程实验(即课内实验)采用过程考核方式的,需要细化过程考核评价依据,特别是疫情期间采用线上教学的实验需加强过程性评价的客观性,成绩评定材料按考核材料要求存档。
3.审批流程。实验课程考核要履行考核审批手续,命题教师编制考核内容、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参照理论课考试),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实验考核审批表(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后),审批表见资料下载中的教学资料,报系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考核。
二、考核材料存档
1.实验考核结束后,相关考核材料及时装订,交实验中心独立存档。
2.实验考核存档材料包括封面、记分册、试卷分析表(笔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试卷等。
(1)封面模板见资料下载中教学资料,封面信息要完整,考核方式不是笔试、口试、操作的,直接填写考核方式。
(2)采用笔试考核方式的实验考核按照封面、记分册、试卷分析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试卷、封底的顺序装订存档;采用非笔试考核方式的实验考核归档材料应包含封面、记分册、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或评分标准)说明,考核内容,学生考核的成绩评定材料。
3.平时成绩登记表作为实验教学过程材料,由二级学院或实验中心留存。
三、实验考核材料检查
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时,教务处对上学期实验教学过程材料、实验考核存档材料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以便整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