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相关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示范课等,由省教育厅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另文通知。
非课程建设类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学校检查验收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2.学校将组织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或研究进展实施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将以“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为重点,取得的主要成效根据项目实际可从以下方面归纳总结。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3.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因主观原因造成的项目不按期结题、不按任务书实施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学校将冻结项目经费,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5.各项目主持人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份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含申报书)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6.本次检查和验收结果将作为学校申报省级质量工程等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督促帮助本学院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和验收。有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必须择优遴选推荐至少1个先进典型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3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工程科,学校将遴选推荐3-5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7.由省教育厅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的课程类项目,请按照2021年学校对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