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指导精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淮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3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委员会
主 任:程广华、霍圣年
副主任:朱扬宝、李玲、单玉龙
成 员:各教学系主任、副主任
秘 书:秦腾
二、评议要素和重点
学院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
(一)选题意义
1.选题目的。考察其所在专业领域的前沿问题、实际问题或工程问题的情况。
2.研究意义。考察论文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是否体现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其毕业设计要求达成情况。
(二)写作安排
3.研究综述。综述国内外文献,以及把握本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情况。
4.进度安排。考察论文工作量是否饱满,以及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和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情况。
(三)逻辑构建
5.内容组织。考察学生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以及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和研究内容的难度情况。
6.逻辑构建。考察论文逻辑构建和结构是否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情况。
(四)专业能力
7.专业知识。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研究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情况。
8.分析能力。考察论文论证分析是否严谨合理,以及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9.研究新意。考察论文是否观点新颖。
(五)学术规范
10.学术规范。论文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11.行文规范。考察论文格式、框架、文字表达、书写格式以及图表是否规范准确的情况。
12. 引用规范。考察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引证、注释规范以及过程性文档归档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当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要求,包括抽检的程序、方法、比例、重点等。
(二)各专业在学院抽检前,完成指导教师论文自查表(附件1)、系部指导老师互查表(附件2)工作,并留有相关记录。
(三)成立评议小组,原则上,评议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毕业论文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四) 相关老师认为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可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委员会进行申诉。学院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五)本科毕业论文被学校抽检的,抽检结果不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通过学院组织的论文评审即可进入答辩等后续流程)。抽检结果出现“存在问题”或有修改意见,均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质量由指导老师与学院负责把关。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一)学院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指导教师个人或全院公开。
(二)对学院抽检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专业或指导教师,或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专业,除责成其限期改正外,将适度提高其论文抽检比例。
(三)对连续2年在学院和学校抽检中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或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指导教师,将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减少该指导教师论文指导名额,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四)对连续3年在学院和学校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指导教师,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暂停该教师其论文指导。
(五)对学院和学校抽检中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监督与保障
(一)各专业应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检查结果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学院将定期对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学院将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 确保全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
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实施,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4月8日